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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擅自进入景区未开放区域引争议,专家建议

2024-10-16 10:59   法治日报微信公号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李婧介绍,游客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地区,可能触犯自然保护区条例及景区管理规定等。如因擅自进入未开发地区而给他人造成损害,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因擅自进入未开发地区而引发严重后果,如破坏环境资源、造成人员伤亡等,可能构成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在受访专家看来,游客自己走“野路”后,将相关经历发布在社交平台上进行引流,甚至推荐他人前往,存在一系列问题。

  “‘野路’往往位于自然保护区或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游客的涌入可能会对这些区域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影响自然景观的完整性和美感。随着社交平台的推广和游客的增加,一些原本未被开发的‘野路’可能成为热门景点,导致过度开发和商业化,进一步加剧对自然资源的破坏。”李婧说。

  她提出,游客在发布内容时,应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误导他人。如果因虚假信息导致他人受伤或发生意外,或故意隐瞒风险信息以误导性表述诱导他人前往,可能因过错行为导致他人损害而承担侵权责任。社交平台在内容审核和监管方面负有一定责任,如果平台未能及时识别并处理存在安全隐患的内容,也可能因监管不力而承担相应责任。

  游客需尽注意义务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有多起游客走“野路”探险造成景区被破坏、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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