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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如何辨识“第三方测评”信息?中消协发布四点提示

2024-10-16 13:36   中新经纬

  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的情形外,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部分“第三方测评”账号在经营过程中没有把握好公正客观和经营盈利的关系,为了商业利益变身流量代言人,以“科普”“分享”为名行“营销”“带货”之实,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还有少数博主、主播和经营者偷换检验检测指标项目概念或虚假展示检验检测报告,更有甚者直接伪造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推销涉嫌价高质次的仿冒、伪劣商品,一经查实均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另外,中消协敦促各“第三方测评”营销主体,应恪守公平、诚信原则,为消费者呈现真实、有效、可信的消费参考信息。

  中消协同时建议有关网购平台和互联网内容平台切实筑牢平台监管、服务规则,压实平台内有关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做好亮证、亮照、亮规则、亮承诺,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报告适用和查验规则,帮助公众更加方便、快捷、精准识别各类消费信息和营销内容,让广大消费者舒心消费,提振消费信心。(中新经纬APP)

责编:马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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