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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 七部门发通知

2024-10-16 18:12   央视新闻客户端

  各地商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活动,于2024年10月至12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各地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违法违规线索,对实名举报的需为举报人保密,并应当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重点对未取得资质认定擅自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倒卖报废机动车整车、拼装车,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超标排污、非法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职责加大打击力度,并公开曝光查处的重点案件、典型案件。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严格查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承修已报废机动车的行为。加大对已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即将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及时向机动车所有人予以提示。

  四、加强组织实施

  各地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协作,通过共享信息、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部门协同监管水平,有力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引导具有资质的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推动报废机动车回收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开展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中,涉及部门执法职责发生调整的,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做好执法与监管的衔接,强化所需资源和力量保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本地区打击非法回收拆解专项整治行动的信息报送工作,于2025年1月10日前汇总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并报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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