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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月滨州市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118.83亿元 增速居全省第3位

2024-10-17 14:59   大众网

  (三)常态化落实“白名单”制度。扩大房地产“白名单”机制覆盖范围,加大问题项目修复推送“白名单”力度,推动更多房地产项目进入“白名单”,实现“应进尽进”。指导银行机构建立绿色通道,优化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缩短审批和放款时限。强化银企对接,促进“白名单”项目尽快放款。

  (四)有效满足人才住房需求。对新到滨州市自主创办企业或企业就业、首次购房(已缴纳契税、在滨州市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分三年发放到位。

  (五)继续用好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个人购房契税减征等税收优惠政策。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滨州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申请撤销购买新建商品房所签订的网签合同备案,不再享受相关政策。

  (六)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及贷款额度的计算倍数,推进租购衔接。

  (七)全面落实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贯彻《滨州市新建商品房“收房即拿证”改革实施方案》(滨政办字〔2024〕24号)文件精神,打造“买房一件事”政务服务事项全生命周期,实施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推行“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一次办”、优化联合验收,实现购房者“住权与产权同步”,加快推动新建商品住房“收房即拿证”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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