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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民办高校涉嫌违规招生:学生曾被告知入学第二年可获学籍,现在被劝退

2024-10-18 06:12   封面新闻

  他表示,学校涉嫌合同欺诈。学生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退还学费等,“由于学校的违规行为,学生在无学籍状态下学习一年或更长时间,校方应积极赔偿。例如学生如果需要重新高考,可要求赔偿复读费、培训费、考试报名费、住宿费等。”

  此外,学校也涉嫌行政违法。曹竹平介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分别注册学籍,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有权责令学校退还所收费用、没收违法所得,“由于本案涉及面广、人员众多,有关部门依法还有权责令学校停止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他表示,广西招生考试院和教育厅对属地学校的招生和学籍管理负有日常监管职责,若发现违规招生行为,负有及时查处的法定职责。有学生反映,教育主管部门官网错误显示录取信息,使学生误以为被录取,进而造成了时间和金钱损失,学生可以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行政举报,必要时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教育部门给予赔偿。

  “属地教育部门也应切实履行管理职能,积极协调处理因该事件失学学生的就学就业问题,例如根据当年高考分数协调进入适合的学校就读,并敦促有关违法学校先行退赔学生已缴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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