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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说法厅㊲|纠纷频发,物业管理的法律边界是什么?

2024-10-18 09:18   大众网

  主持人: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中,我们发现停车相关问题是导致双方发生冲突的常见事件。业主们经常会因为车位分配不公、停车费用过高和车位管理混乱等问题与物业公司产生分歧。近日,就有网友的车在小区停车位上被人为刮伤,并且处于监控盲区难以找到肇事者。但物业自称只负责提供场地,业主的损失他们不负责赔偿。针对这种情况,律师您认为物业公司所提出的只提供场地的理由在法律上是否成立?车辆受损后,业主应如何合法维权?

  律师: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而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其对小区的财产及人身安全具有基础的安全保障义务。监控属于物业公司服务范围,物业公司应当提供有效的监控服务。业主按要求将车辆停放在租赁的车位上,对车辆受损不存在过错。物业公司虽然安装了摄像头,但监控录像部分缺失导致未能确认车辆受损的直接责任人,因此认定物业公司在履行基本的安保义务方面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作为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业主应首先收集与车辆受损相关的证据,包括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如果有的话)、报警记录等。这些证据有助于证明车辆受损的事实及可能的损失程度。

  2.在收集到足够证据后,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要求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协商过程中,业主可以依据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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