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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黄河|黄河岸边,有这样一个生态法庭

2024-10-18 15:44   大众新闻

  将修复性司法理念植入环境资源犯罪处置中,守护母亲河是关键。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建立时,便与县人大创新齐河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服务保障“3+1”联动工作机制,与县检察院、齐河黄河河务局、德州市生态环境局齐河分局签署“四方协议”,不断织密执法司法联动网络。

位于齐河县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示范基地,可开展异地修复、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替代性修复工作。

  正是得益于这一机制,监察机关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生态环境部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在刑事案件开庭审理前已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调解处理,督促被告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最终,经过一个多月的治理,曾经被污染的土地基本恢复了正常。

  “刑罚只是手段,保护生态环境、还原绿水青山才是最终目的。”齐河法院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庭长李思强说,他们更重视有效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既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也注重通过司法手段推动受损生态环境的恢复。

齐河黄河生态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开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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