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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纪委监委通报!

2024-10-20 14:33   沂蒙清风

  临沂全市国有企业“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持续查处了一批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靠企吃企”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作用,教育引导全市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现将我市今年来查处的6起“靠企吃企”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东春涉嫌受贿案。李东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李东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临商银行融达支行原行长刘玉朋涉嫌受贿、挪用公款、违法发放贷款案。刘玉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与他人勾结,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刘玉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山东省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吕宜来涉嫌贪污案。吕宜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采购中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吕宜来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山东天河消防车辆装备有限公司已与吕宜来解除劳动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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