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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路夫妻再离异,七旬老人起诉继女不养老,莱西法院判了

2024-10-22 17:13   大众网

  因调解未果,法院最终综合考虑赵某甲的年龄、收入、当地生活水平及其尚有其他两名子女的实际情况,结合2023年青岛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本着照顾老年人的原则,酌定张某乙每月支付赡养费350元。双方收到判决后均服判息诉。

  法官介绍,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位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也包括精神上的慰藉,不限于给付赡养费一种方式。老人有经济能力的,可以减轻子女的负担,但并不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此外,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其中,子女不仅包含亲生子女,也包含养子女及实际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案中,赵某甲与张某甲结婚时,张某乙年仅5周岁,赵某甲在其成长过程中承担了抚养、教育责任,形成了抚养关系,张某乙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实践中普遍认为,赡养纠纷并非必要共同诉讼。父母对哪个子女提起赡养费诉讼是由其自由决定,其对自己的诉权有权处分,法院不能任意干预,况且子女赡养情况不一而足,并非不可分割,法院在释明法律后,如父母拒绝追加,则不应径行追加其他子女为共同被告。

  实践中,父母一般仅起诉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但如果子女均未履行赡养义务,而父母仅择一主张,那么被起诉子女的赡养费数额可以按比例降低,但不影响今后老人随时向其余子女主张赡养费的权利。赡养费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收入状况、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以有利于老年人权益保护为原则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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