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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长期护理保险下月起待遇升级

2024-10-23 15:36   济南报业全媒体

  新黄河记者从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24年11月1日起,济南市调整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政策,调整后长期护理保险政策体系将更加完善,可为失能人员提供更加方便高效的长期护理保障。

  此次调整,等级划分更精准,评估结果更直观。根据国家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对评估对象日常生活活动、认知、感知觉与沟通等方面的能力丧失程度分级评估,将长期护理失能等级分为六个级别:0级(基本正常)、1级(轻度失能)、2级(中度失能)、3级(重度失能I级)、4级(重度失能Ⅱ级)、5级(重度失能Ⅲ级)。

  经评估确定失能等级为3级、4级、5级的参保人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现有长护险待遇享受人员统一对应失能等级4级待遇支付标准。

  待遇标准实行差异化支付,更加科学地保障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提高护理的针对性。我市长护险提供专护、院护、家护三种护理服务形式,均实行限额支付。在护理服务形式相同的情况下,根据失能等级的不同,实行差异化的待遇支付标准,让失能参保人得到更好的待遇保障。

  具体待遇享受需结合政策文件

  专护每人每月限额标准为:失能等级3级6300元,失能等级4级6600元,失能等级5级6900元;院护每人每月限额标准为:失能等级3级1800元,失能等级4级2100元,失能等级5级2400元;家护采取按项目付费和按时长付费相结合的结算办法,每人每月限额标准为:职工参保人员失能等级3级1500元,失能等级4级1800元,失能等级5级2100元。居民参保人员失能等级3级750元,失能等级4级900元,失能等级5级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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