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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侵占耕地、非法采矿、毁林毁草等,14地被集中约谈

  《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明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可以约谈被督察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这是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的法定职责。10月24日,受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委托,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在北京集中约谈了2024年自然资源督察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辽宁省营口市、吉林省长春市、浙江省绍兴市、福建省漳州市、江西省宜春市、河南省周口市、湖北省武汉市、广东省湛江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四川省达州市、甘肃省陇南市等12个地市和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2个县级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面对面严肃指出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严肃批评,督促地市政府深刻反思问题及其原因,认真汲取教训,严肃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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