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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重审再判死刑 专家解读四大疑问

2024-10-27 07:12   央广网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涉嫌拐卖的儿童从11人增加到17人,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10月25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为何余华英能继续提出上诉?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宝莲表示,余华英在重审一审宣判后能继续上诉的原因在于,我国是两审终审制,重审后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仍然属于一审判决,并不因重审而变成终审判决。

  李宝莲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上诉,若该案件在重审发回之前,原审是第一审的,应按一审程序审理,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原审是第二审的,重审发回后应按第二审程序审理,重审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不能上诉,但可以依法申诉。

  她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期限因为判决和裁定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对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上诉期限有10日,而对法院作出裁定的不服上诉期限仅有5日,均是从接到判决书和裁定书的第二日开始起算。“本案中,余华英可以从接到判决书次二日开始起计算10日的上诉期,上诉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由贵州省高院进行二审判决,最终如果维持死刑判决后,案件将被送到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李宝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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