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数据造假“零容忍”,《生态环境监测条例》重点打击监测数据造假
2024-12-24 16:51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对监测数据造假,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赵群英在新闻发布会上再次表明了官方对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的决心,他透露,生态环境部正配合司法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制定工作,将以打击监测数据造假为重点,推动赋予生态环境部门打假处罚权限,进一步压实排污单位数据质量主体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提高违法成本。
“生态环境监测主要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两大类。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由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监测数据总体客观准确、独立权威、真实可信,与老百姓的感受保持一致。污染源监测方面,问题主要出现在排污单位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的监测活动中,弄虚作假现象较为突出。”赵群英介绍。
他提到,今年10月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的山西方创公司、西安科纳公司两起刑事案件就是发生在第三方机构监测过程中的弄虚作假问题,造假手段和方式非常典型,可以概括为“不到现场、到了不采、采了不测、测了篡改”。
为了从根源上解决上述造假问题,生态环境部将从“部门联动、科技赋能、法治保障”三个方面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