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起!四川舰交接入列,从命名规则看它是何等利器
2024-12-28 08:56 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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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军拥有数量庞大的各种大、中、小型舰艇,为了有效管理这么多类型的舰艇,也为了在海上相遇时能够迅速辨认出对方的“身份”,每一艘舰艇都需要有一个清晰可辨的名称。当然,有意要加以保密而隐蔽的名称除外(如潜水艇)。于是,便产生了中国海军舰艇命名规则,具体如下:
·区别于国际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舰艇命名;
·区别于国内民用商用的船名;
·条理性强,便于记忆;
·字音清晰,不易相互混淆;
·名称响亮,富有含义;
·能够体现国家的尊严;
·能够体现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和文化;
·能够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使用长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够满足装备发展的需要。
在此规则下,中国海军舰艇中文名的具体命名规则是这样的——
巡洋舰以上:由国务院特别命名;
巡洋舰:以行政省(区)或直辖市命名;
驱逐舰:以“大、中城市”命名;
护卫舰:以“中、小城市”命名,如:“东莞”号护卫舰;
综合补给舰:以“湖泊”命名,如:“千岛湖”号补给舰;
弹道导弹核潜艇:以“长征”加序号命名,如:“长征”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