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德州一中、二中等多所高中招生计划公布!

  报考条件:有平原县常住户口或在平原县注册学籍且接受完义务教育的非平原户籍初中毕业生(含随迁子女),均可报考平原一中。具有德州市常住户口或在德州市注册学籍且接受完义务教育的非德州户籍初中毕业生(含随迁子女),均可报考平原一中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录取原则及要求:(一)录取原则:已经通过2025年1月平原一中启航计划自主招生考试的初中毕业生,中考志愿填报第一志愿须为平原一中。普通高中招生采取“分数+学分+等级”方式录取新生。即,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对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4个科目提出录取学分要求,对信息科技、生物实验技能、艺术、综合素质评价提出等级要求,并由县教体局审核。在录取过程中,结合学校所提信息科技、生物实验技能、艺术、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4个科目总学分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纳入预录取范围,再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六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录取要求:1.平原一中统招类考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C级(包括C级)以上,信息科技和生物实验技能、艺术测试评价等级C级(包括C级)以上,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4科学分总和9分(包括9分)以上,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按照中考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6科总成绩排序,依据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以上录取中,符合录取条件并在录取线上同分的,一并录取。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