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辰光高级中学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简章
2025-04-23 09:49 潍坊辰光高级中学官网
1.文化课科目。潍坊市内初三学生在初中学校所在县市区参加考试;其中,回我市户籍地(或高层次人才子女工作或居住地)县市区报考普通高中的,在户籍地县市区或市区参加文化课科目考试(潍坊市区初中学校的学生回户籍地所在区的,在初中学校所在区考试)。
2.非文化课科目。潍坊市内学生均在初中学校所在县市区参加考查科目考查。
3.在潍坊市外初中学校就读、因回户籍地在潍坊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升学的应届毕业生,在户籍地县市区参加所有科目考试。
4.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地点由教育部门统一确定。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注:因故未参加地理、生物学两科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三年级学生,必须参加6月16日举行的考试。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的基本依据
我校普通高中录取的基本依据是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1.民办第一志愿(含第一志愿直接填报我校或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后下一个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如已录满招生计划总数,将不再录取民办第二志愿;若民办第一志愿未录满招生计划,则从民办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若民办第二志愿也未录满招生计划,则从民办普通高中补录批次志愿的第一志愿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特殊才能学生计划未录满的,纳入我校剩余计划。
(二)录取的必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