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医保基金监管 国常会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障法(草案)》
2025-04-28 09:08 海报新闻
其中,事前提醒方面,试点地区事前提醒接入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数超过50%,并逐年提高;事中审核方面,配置充分的审核和监督检查力量,对检出“明确违规”的医保基金结算清单相关医保费用直接拒付;在事后监管上,定期开展事后数据筛查,积极探索开展大数据监管应用。
根据该通知,各省级医保局对照“试点目标”,统一向国家医保局报送改革试点地区3个、试点单位10家。国家医保局加强对试点地区、试点单位的实地调研、跟踪指导、经验总结,并推广全国。
监管延伸,北京实行医务工作者“驾照式记分”
除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监管外,还有地区正在探索将医保基金监管对象延伸至医务工作者层面。北京市医保局就在今年4月发布《北京市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实施细则(试行)》,对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实行“驾照式记分”。
所谓“驾照式记分”,即对违法或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相关人员,在对定点医药机构作出行政处罚或协议处理的基础上,根据行为性质和负有的责任程度等认定相关人员责任并记分。年度记分达到9分,未达12分的,暂停医保支付资格1至6个月;年度记分累计12分的,终止医保支付资格1年;单次记12分的,终止医保支付资格3年。
目前,医保基金监管整体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统计,2024年全国共追回医保基金275亿元,查实欺诈骗保机构2008家,国家医保局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扎实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工作,联合公安机关侦办医保案件301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