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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公布《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

2025-05-26 17:46   中国网信网

  《管理办法》严格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规定,充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在信息收集方面,对用户选择使用网号、网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用户同意外,互联网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所收集的信息仅限网络身份认证所必要的信息,不收集其他信息,不会影响用户正常使用互联网应用。在信息提供方面,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坚持“最小化提供”原则,对依法需要核验用户真实身份但无需留存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仅向互联网平台提供核验结果;对依法确需获取、留存用户法定身份证件信息的,经用户单独同意,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可以向互联网平台提供必要的明文身份信息。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履行协助义务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依法提供相关信息,但提供的信息仅限网号、网证对应的真实身份信息和认证日志信息。

  目前,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已经上线运行,广大用户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申领并使用网号、网证,以便在互联网服务及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中非明文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减少相关服务管理环节对个人信息的采集、留存,实现公民身份信息“可用不可见”,同时降低互联网平台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投入成本。

  

责编:白信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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