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济宁市入境旅游招徕奖励工作方案公布
2025-05-27 09:19 大众网
获奖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游行业规范,若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全额追回已发放的奖励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对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奖励资金用于旅游市场开拓、旅游产品创新等相关领域。
六、附则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年度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有效期内安排奖励资金60万元,奖完为止。同一团队同时符合多项规定的,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确定,不重复奖励。
本政策由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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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爽爱
审签:朱仙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