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养老钱”,如何成了“唐僧肉”?
2025-05-02 17:08 人民日报
王磊等人没有灰心,反复复盘现有证据。一个藏在李某手提袋夹层中的笔记本,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前面有40页已被撕掉,后面的10页还保留着,详细记录了李某被留置前10多天采购的详细信息,和李某实际报账的数字一比对,发现数量对不上,每天都会虚报几十元。另外,她的微信转账金额与记在账上的也不一致。
原来,团山镇福利院为增加收入,除了集中供养辖区内五保老人外,还代养社会老人,并收取代养费。办案人员通过查询李某的银行流水,发现代养老人的监护人将代养费转给李某后,她并未公对公转账,而是将此款截留用于个人消费。从2018年12月到2023年3月,李某先后10次挪用福利院往来款、社会老人代养费17万余元,用于缴纳个人保险保费、置换房屋款、家庭装修等开支,超过3个月未还。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的心理防线被攻破,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这是一起典型的‘蚂蚁搬家式’微腐败,尽管每次金额不大,但长年、多次贪占挪用,不断侵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获得感。”襄阳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金国江说。
“李某之所以能够‘蚂蚁搬家’不被发觉,也是由于上级主管部门长期失管漏管。”襄阳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纪检监察工委书记马旭辉说,与团山镇福利院仅一墙之隔的镇政府对福利院人员、收支、采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缺乏制度约束和监督,时任院长张某将本应由多人相互制约的采购、出纳、报账、收取社会老人生活费等工作全部交由一人负责,负责审核的“理财小组”形同虚设……这些因素叠加,最终导致了腐败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