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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之差,胖都来是否侵权胖东来?

2025-05-04 17:41   大河网

  企业在起名字、确定字号时,并不是能够毫无限制、自由随意地进行决定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显示,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其中字号也称为商号,是指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工商注册时所使用的独特名称,通常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用语等具有其他含义,且社会公众可以明确识别,不会认为与地名、行业或者经营特点有特定联系的,可以作为字号或者字号的组成部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显示,企业名称应当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使用与同行业在先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

  如今,胖都来挂牌且开业,胖东来向其邮寄律师函,并取证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投诉书。

  “胖东来”和“胖都来”两者字号是否会被相关部门判定成相似,还需要等待当地的解释。但是,我们可以看到,这场看似企业字号纠纷的背后,实际上在深刻反映零售行业保护品牌的重要性。当企业拿起法律武器,它捍卫的不仅是名称权,也是积累多年的商誉与消费者信任。

  (大河网)

  

责编:马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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