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省级水网统一调度管理,山东出台实施意见
2025-05-09 18:19 山东省政府网站
(四)科学精准实施调度。省级水网运行调度单位、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调度计划编制实施方案,明确调度总量、调度时间和调度时序,分别做好省级水网调度和各县(市、区)水量调度工作。根据情况的变化和各市需求,及时优化调度方案,全力保障各市、各行业用水需求。要坚持防洪调度与水资源调度紧密协调、有机衔接,统筹做好泄水、蓄水、供水、用水等工作。(省水利厅负责)
(五)严格调度指令执行。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落实水利部及流域管理机构调度指令的前提下,综合研判全省雨情、水情、工情,及时下达调度指令。省级水网运行调度单位严格按照调度指令,精准精细调度省级水网工程。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全省统一调度要求,调度好所辖区域管理的水工程。要强化指令刚性约束,未经指令发出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启闭控制性水工程,不得随意泄水、放水、引水和截流。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调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及时协调处理跨市调水纠纷。(省水利厅负责)
(六)严格生态流量(水量)管控。省级水网运行调度单位、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明确的重要断面生态流量(水量)控制指标,科学调度水工程,确保达到控制要求。建立生态流量(水量)调度预警和响应机制,分级启动响应管控措施,必要时实施跨流域跨区域调度。交通运输部门按照统一调度要求,落实生态流量(水量)泄放措施,保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牵头单位:省水利厅,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