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市韩店镇:“典”亮西王 法治相伴美好生活
2025-05-20 09:41 大众网


“根据民法典第676条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韩店法庭的法官以庭审案例为引,为村民们带来了一场生动的民法典普法讲座,重点讲解了民法典中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包括民间借贷、土地承包经营、婚姻家庭、财产继承、侵权责任等内容。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生活的案例,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村民们听得懂、记得住的“大白话”。问答环节中,村民们就“借钱不还如何维权”“宅基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等问题踊跃提问,法官逐一答疑解惑,现场气氛热烈。
本次普法活动,以“参观+庭审+讲座”的多维合一模式,让村民们在“身临其境”中感受到了法治力量,在“以案释法”中收获法律知识,营造了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韩店镇将继续因地制宜开展更多有特色、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村民的法治观念、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治理新风尚。”韩店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景峰说。
责编:韩金枝
审签:张 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