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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当时评|防止化粪池“吃人”,要从意识和法治上“补牢”

2025-05-22 17:54   海报新闻

  其实,从法律意义上来讲,每一口井都是有“主人”的,但这类安全事故仍有发生,第一步要做的,是唤起管理部门的风险防范意识,杜绝“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侥幸心理,尤其是学校、小区、医院等人群聚集的地区,更应该引以为鉴、主动堵漏。另外,除了日常的巡查、监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应该推行“安全责任到人”机制,明确维护主体、公示检修记录。还可以对公共场所的化粪池、窨井等有限空间加装防坠网、双重井盖,有条件的可以设置电子检测装置实时预警。除此之外,法律层面的规范与惩处也需跟上,对相关责任人,尤其是故意掩盖隐患或者长期忽视维护的管理主体追究法律责任,通过惩罚性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等方式提高责任意识,当是个案悲剧留下的重要启示。

  也许只需要一个小小的警示牌就能挽回一个年轻的生命,多一些安全意识、多一些主动作为、多一些法律约束,别再因为“小隐患”的层层失守,让坠井惨剧一再发生。

  

责编:刘瑞琪
审签:张 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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