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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四期培训暨新修订《文物保护法》培训班举行

2025-05-23 14:55   海报新闻

  5月22日至23日,青岛市举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第四期)暨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简称《文物保护法》)培训班。培训班为期2天,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各区(市)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协调机制)办公室分管负责人、业务骨干、部分街道文物业务骨干;市级、各区(市)普查机构队伍业务骨干等7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要求,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分析文物普查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齐心协力全面完成各方面任务。要以“功在当代 利在千秋”的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文物事业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责任心做好普查工作,加大新发现文物调查力度,将授课内容学以致用,在实地调查中实践好、应用好。

  本次文物普查培训主要从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常见问题分析、新发现文物工作经验分享以及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讲解等几个方面进行培训。本次培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可谓“干货”满满。

  此次培训是文物普查工作关键阶段的一次系统性培训,必将进一步促进青岛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特别是新发现文物调查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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