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淄博连续五届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2025-05-23 20:09   文明淄博

  5月23日上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命名了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通报了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淄博市再度荣获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是淄博市第五次获此殊荣。2011年,淄博市首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15年、2017年、2020年,淄博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

  近年来,淄博市全面落实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力打造服务淄博、诚信淄博、志愿淄博、劳动淄博、文化淄博“五个淄博”,进一步推进文明建设,创新开展“有淄有爱”文明建设工程,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3510”发展目标和“强富美优”城市愿景提供了坚强保障。

  连续五届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的殊荣,凝聚着全市上下勠力同心的奋斗精神,镌刻着每一位市民对美好生活的执着追求。站在新起点,淄博市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五个淄博”建设,以守正创新之姿、实干争先之志,奋力建设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贡献淄博智慧与力量!

  以下为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命名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名单(淄博市部分):

  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7个)

  淄博市纪委监委、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周村区审计局、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