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师“挂证”开展核查
2025-05-28 18:39 人民日报客户端
3、相关医保部门对统筹区内可能存在药师被假冒或“挂证”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认真核查。省级医保部门于2025年6月30日前向国家医保局上报核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对查实存在药师被假冒或“挂证”或未按规定提供药学服务等违规行为的定点零售药店,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限期整改、暂停医保服务协议、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等处理;对涉及违反药品经营管理有关规定的,移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医保局将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智能监控、数据筛查等多种方式,不定期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师配备及在岗履职情况、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欢迎广大参保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师执业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行为,可向国家医保局举报。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举报邮箱:jubao@nhsa.gov.cn。
(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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