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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知日照丨城市管理,莫因“面子”丢了“里子”

2025-05-30 09:13   东港区教体局

  程序要有法可依、协调有度。“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也是城市管理的根本遵循。无论是店铺治理,还是城市规划,每一项决策都应建立在坚实的法律基础之上,做到有理有据,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如,在店铺治理方面,应遵循《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商家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关于城市管理条例,则应该经人大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避免出现“口头传达”等不规范行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在涉及成本问题时,必须完善赔偿机制,明确整改的成本由谁承担,形成“权责对等”的问责闭环。

  城市治理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的温度,源于管理者对人民的深情厚爱。一座有温度的城市,管理者应该是“俯身甘为孺子牛”,不为自己的“面子”,想着人民生活的“里子”。如,日照“那·山海”夜市凭借潮流复古的霓虹招牌、香气十足的美味小吃火速出圈,成为了人们心中的宝藏夜市,那弥漫在空气中的烟火气,正是城市温度的最好诠释;东夷小镇临海而建,木质匾额、八角灯笼、酒铺幌子、缤纷霓虹灯……古风与现代相碰撞,吸引着无数游客前来打卡,成为了城市文化的一张亮丽名片。这些成功的案例都充分证明,城市的活力应如大海,可纳百川,只有尊重群众,倾听民声,守护街头巷尾的烟火气,才能真正塑造具有认同感、幸福感的城市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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