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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端午节、中高考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2025-05-30 13:53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全市各经营者和相关单位:

  2025年端午节、中高考将近,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家长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节假日消费和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严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各类经营者和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经营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强化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严禁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各类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利用价格手段侵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经营活动中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若有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

  各生产销售经营主体应提高守法经营意识,销售粽子、茶叶、酒类等重点节日商品时,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公示价格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从过度包装、价格行为、食品安全等方面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粽子实施重点监管。

  各商场超市、网络平台等经营者在经营中,特别是在促销活动中,要严格执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规范各项价格促销行为,合法合规促销。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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