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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强奸”被羁押285天当事人:在看守所里已与妻子协议离婚

2025-05-30 15:41   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张皓

  5月29日下午,40岁的尹某在律师的陪同下,向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申请国家赔偿33万元,并要求追责相关办案人员。此前,尹某因“婚内强奸”被羁押了285天。

  在未被关押之前,尹某妻子两次起诉离婚,均被法院驳回。对此,尹某29日晚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4月,他还在看守所里时,已与妻子协议离婚。

  婚内强奸证据不足,检方决定不起诉

  尹某是濮阳县徐镇镇前九章村人,初中文化。2023年8月18日被濮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31日经濮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被濮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2023年10月30日,濮阳县公安局以尹某涉嫌强奸罪向濮阳县检察院移送起诉,濮阳县公安局移送起诉认定:尹某与武某系夫妻关系,自2023年2月份以来因两人感情问题分居,武某提出离婚。2023年7月26日12时许,尹某窜至濮阳县龙城国际东区13楼,在主卧室内对武某实施强奸。同年11月24日濮阳县检察院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3月4日濮阳县检察院建议濮阳县法院延期审理,同年4月3日建议法院恢复庭审,同年7月1日申请撤回起诉,同日濮阳县人民法院裁定同意撤回起诉。2024年5月28日经濮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

  去年7月31日,濮阳县检察院认为本案现有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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