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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新政:最高可贷170万,子女购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还贷、付首付

2025-05-31 11:24   海报新闻

  记者注意到,此前,根据《济南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首付款提取业务仅限职工及配偶办理。而新政策规定,支持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父母、子女一方与购房职工夫妻任一方需在同一户口簿。通过代际资金整合,减轻职工购房首付款筹措压力。

  此前,还贷提取业务办理范围也仅限职工和配偶及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新政策规定,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办理住房贷款的职工,还贷提取业务办理范围扩大,除职工夫妻双方外,还包括其父母与子女(父母、子女中的一方与购房职工夫妻或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夫妻中的一方需在同一户口簿)。还贷提取范围扩大后,家庭可支配还贷资金增加,有助于减轻职工还款压力。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要求职工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配偶、父母、子女办理的,需同时到场。同时,还贷提取范围放宽仅限在济南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住房贷款的职工,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度不得超过该笔贷款已偿还的总额度。父母、子女申请办理的,除按原规定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户口簿。

  该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涉及贷款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5年6月1日(含)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本次调整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责编:孙翔
审签: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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