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法庭”进山村,家门口来了“法治公开课”
2025-06-03 06:48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事情还要追溯到2022年9月,被告近亲属张某甲与案外人李某某发生交通事故,李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张某甲承担次要责任,该事故不仅导致张某甲离世,还造成原告郑某某的一棵黄杨树受损。经评估,这棵黄杨树价值约10万元,李某某投保的保险公司向郑某某赔偿黄杨树损失7万余元,剩余损失原告郑某某与被告赵某某(张某甲之妻)、张某某(张某甲之子)几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郑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某、张某某在继承张某甲遗产范围内赔偿其损失。
“我们了解到,原告、被告是同村村民且为邻居。为推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我们决定将法庭搬到村委大院,现场开庭。”该案承办法官王东宝说。
庭审现场,双方就各自的主张提交证据、展开辩论。“虽然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某甲在案涉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但交通事故责任不完全等同于民事赔偿责任,张某甲对于黄杨树损失的赔偿情况,应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根据民事诉讼的归责原则进行综合认定。”王东宝现场阐释法理依据。最终,法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索赔黄杨树剩余价值的诉求。
庭审结束后,王东宝借机开展法治宣传,与现场村民互动交流。“这种普法宣传直观生动、接地气。”“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相信法院一定会依法作出公正判决。”村民纷纷为“流动法庭”点赞。
沂源县总面积1636平方公里,全县有名的山头1983座,是典型的山区县。“我们探索具有山区特色的‘流动法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将各类纠纷化解在萌芽、过滤在诉前、解决在前端,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诉累,将司法温情送到群众家门口。”东里法庭负责人齐元林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