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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52岁女子立遗嘱十几万元留给4只宠物狗 中华遗嘱库:具备法律效力

2025-06-04 06:17   封面新闻

  工作人员介绍,陈女士2006年离异后独自生活,23 岁的儿子是其主要精神寄托。家中父母尚在,父亲因重病常年卧床,母亲在生活照料与经济支持上更倾向于帮扶弟弟一家。这种长期的偏心让陈女士忧心忡忡,她担心若自己遭遇意外,可能出现财产 “逆继承” 情况,届时母亲与弟弟或因继承权问题与儿子产生纠纷,甚至可能导致家庭财产外流。

  经朋友介绍,她了解到中华遗嘱库,于是陈女士决定来中华遗嘱库进行法律咨询。

  经过中华遗嘱库的咨询专家介绍,陈女士决定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陈女士除将主要财产指定由儿子继承外,还特别设立了遗产管理人。作为资深爱狗人士,她家中饲养 4 至 5 只宠物犬,且长期资助流浪动物保护事业,因此特意从存款中划出专项份额,委托儿子作为遗产管理人,负责“毛孩子”们后续的生活照料与相关费用支出。

  “陈女士的遗嘱具备法律效力。”工作人员表示,我国《民法典》并未明确赋予宠物继承权,宠物在法律层面仍被界定为“物”,无法像自然人一样成为合法继承人。不过,2021年新施行的《民法典》首次确立遗产管理人制度,允许被继承人在生前指定信任的人作为遗产管理人,在其离世后管理和执行遗嘱。“陈女士就是通过‘遗嘱指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的方式,确保宠物未来的生活。”

  曾列入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

  为宠物立遗嘱并非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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