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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厅级刘守保,211次受贿超442万,将116套金银纪念币非法据为己有

2025-06-04 11:02   央视新闻

  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守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42.465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价值35.2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被告人刘守保一人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监察机关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主动供述监察机关未掌握的贪污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依法可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央视新闻)

  

责编:马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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