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致全市广大夏季高考考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2025-06-04 11:43 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研究院
(三)严惩违纪作弊。
夏季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需要特别注意,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果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等,通过QQ、微信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信息、传播试题及答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考试作弊后果严重,将导致本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作弊会对今后升学、工作和生活产生深远影响,你们笔下所写的,不仅是试题的答案,也是人生的刻度,请考生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
三、防范涉考骗局,谨防上当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信息等各种方式和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广大考生务必提高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犯罪活动。请广大考生讲诚信、守纪律,自觉维护公平正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全力以赴做好考试组织工作,严格规范考务管理,强化安全保障,为广大考生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考试环境!
考试期间,如发现涉考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我院举报
举报电话:0632-3314618
邮箱:e3704_xutz@sdzk.cn
四、关于外语口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