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财经|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中信证券高级经理被罚没426万
2025-06-04 18:29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赵恩 吴军林 上海报道
近日,安徽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任中信证券信息技术中心高级经理李某鹏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被罚没426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4月24日,高某基金成立,托管人为中信证券,开户营业部为中信证券上海恒丰路证券营业部。2018年12月起,李某鹏获得中信证券CRM系统应用开发岗权限,可以获取中信证券所有客户的账户信息、资产规模、交易持仓等未公开信息。
2019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李某鹏通过CRM系统,获知高某基金的持仓、委托、当日成交记录等未公开信息。
经查明,李某鹏实际控制“程某1”账户组,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股票情况。“程某1”账户组包括“程某1”广发证券账户、“程某1”东方财富证券账户、“程某2”广发证券账户,上述账户目前均已销户。
据了解,李某鹏与程某2为夫妻关系,程某1与程某2为同胞姊妹关系,三人关系密切。涉案时段内,“程某1”账户组3个账户都是由程某2本人根据李某鹏提供的交易指令进行操作,李某鹏实际控制并决策账户交易。“程某1”账户组的资金来源和去向主要是李某鹏夫妇。涉案时段内,“程某1”账户组使用的设备高度趋同。
2019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1日期间,李某鹏控制“程某1”账户组累计交易股票128只,累计交易金额6483.80万元,其中,与高某睿远基金趋同交易股票76只,趋同交易金额2900.38万元,趋同盈利金额2,131,370.21元。
安徽证监局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证券账户资料、银行账户资料、相关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