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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费生招生政策来了!

2025-06-09 07:16   德州发布

  培养学校要在考生报到入学并完成学籍注册后,形成公费生、文物全科人才录取报到情况总结材料,并分市填制《(学校)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文物全科人才简明登记表》(见附件),连同考生或考生及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一并邮寄或送达各市教育(教体)局或农业农村局或文化和旅游局或卫生健康委。同时,培养学校要将报送各市的《(学校)注册公费(师范/医学/农科)生、文物全科人才简明登记表》汇总后报省教育厅或省农业农村厅或省文化和旅游厅或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市教育、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部门,以及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创新宣传形式与手段,把公费生及文物全科人才的主要政策措施向高中阶段学校全体师生讲清讲透,积极引导和支持优秀优质生源报考。

  (二)完善工作机制。有关单位、部门要合理安排公费生及文物全科人才招录各环节工作时间,认真签订并严格履行协议书。在公费生及文物全科人才入学后,各高校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专业能力培养,建立跟踪培养机制,激发学生学习内在动力,关心和促进公费生及文物全科人才的学习和成长,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三)强化监督管理。有关单位、部门要认真执行招生工作纪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对招生录取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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