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25-06-09 08:56 鲁祖轩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市级以上机关(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4.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人员,均需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 现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一级、二级主任科员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年龄在37周岁以下(1987年6月以后出生);现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6月以后出生)。
6.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 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 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6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