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近五年来成效如何?国家发改委解读
2025-06-12 12:36 海报新闻
在着力为国家试制度方面,形成了一批重要的制度成果。不少原创性制度成果已被规范上升为国家层面相关制度和政策。比如,歇业制度被商事主体登记管理相关行政法规吸收;围绕新兴领域场景等形成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指南、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等标准规范,被国家层面制定相关标准吸收借鉴。同时,为完善我国法治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制度资源。比如,在推进试点过程中,深圳相继推出了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数据条例、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个人破产条例、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等一批具有全国首创性、引领性的经济特区法规,多项法规填补了立法空白,为国家相关领域立法提供了第一手的经验。
在引领示范方面,涌现出了一批鲜活案例和好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了重要范例。近年来,分三批对试点形成的48条经验举措,在全国或其他具备条件的地方复制推广,形成改革联动效应和放大效应。
责编:姜雪颖
审签:魏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