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某宇坠楼事件”的情况通报
2025-06-13 21:16 新华社客户端
举报材料中“邵阳器官交接现场录音”,经鉴定为2023年12月16日罗某宇随湘雅二医院遗体捐献器官获取部门(OPO)在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人民医院开展遗体捐献器官获取工作时,工作人员之间的对话。该录音中关联的捐献者为邵阳市新邵县周某,经核查,捐献档案资料齐全,器官获取途径合法合规。
举报材料中“医生与道教人员聚餐录音”,经鉴定为2023年12月16日罗某宇同湘雅二医院医生唐某、技师文某及司机彭某等人在新邵县出差期间就餐时的闲聊。举报材料所指的“道士”实为司机彭某。彭某为湖南衡山人,录音中提及的“道教”等内容,系其聊及在家乡的见闻,就餐全程无宗教人士参与。
举报材料中“罗某宇与姚某某通话录音及微信记录”,经核实为2021年10月21日、22日罗某宇联系师兄姚某某询问如何把供体表交给他。经核查,供体表实际为《供体住院信息》和《供体手术信息》,是肾脏移植科收集供体科研资料的表格。
(二)关于家属反映“罗某宇因举报刘翔峰而遭迫害”的核查情况
2022年8月25日,长沙市监察委员会发布通报,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接受长沙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2024年10月31日,刘翔峰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经核实,罗某宇仅于2022年4月在刘翔峰所在科室轮科,当时刘翔峰所在的手术组为第1组,而罗某宇在第2组跟班学习。罗某宇在该科轮科期间,记录显示刘翔峰只有一台手术,参与手术人员中并无罗某宇。调取罗某宇入学至刘翔峰案发前所有病案资料,未查询到两人同台手术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