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送餐超时遭殴打、外地摊主被排挤……小心短视频“剧本杀”
2025-06-16 07:39 人民日报海外版
去年9月,广西钦州还查处一起假扮外卖员吸粉引流案件。涉案人王某某等穿上美团骑手工作服,摆拍“骑手与顾客吵架”“卖惨”等剧情。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发布71个虚假视频,总点赞数达39.6万,播放量超1000万,转发量超10万,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企业声誉。
换句话说,对创作者而言,有“剧本”“人设”没问题,关键在于考虑传播后果,内容不涉及法律规定的禁止性内容,遵守公序良俗的要求。
标注“虚构演绎”,平台能免责吗?
在短视频一角或播放界面,你可能见过“虚构演绎,仅供娱乐”的字样。
早在2023年,中央网信办就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要求“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
目前,各家主流短视频平台都已响应这一规定。以抖音为例,用户可通过“发文助手自主声明”入口,选择合适的声明内容进行标记。官方说明手册也提到:“平台不会因为作者按照规范正确添加标识而限制作品流量。”
那么,只要给虚构演绎内容打上标签,就可以“万事大吉”了吗?并非如此。
首先,作为网络信息发布后的“第一把关人”,平台要持续跟踪负责。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廖怀学告诉记者:“就算平台已完整履行标注义务,但如果用户仍因虚假信息遭受损害,且平台收到权利人的侵权通知后,没有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仍应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