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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教育局最新通知!

2025-06-18 07:06   德州教育发布

  (二)做好招生宣传与生源发动工作。各县(市、区)招考办(中心)和有关招生院校要通过多渠道做好生源发动工作,让考生、家长、社会充分了解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引导考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点选择合适的报考院校,鼓励考生正确定位,理性选择。结合中考考生的年龄特点,尤其要加强报考条件、志愿填报资格和志愿填报时间及方式的宣传,确保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

  (三)严禁违规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招生院校未执行招生计划和未按考生志愿及程序录取造成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专业和计划组织生源,不得对考生做出违反政策的承诺,录取前不得与考生签订任何形式的录取协议。不允许招生院校直接接收考生到校报名,未经县(市、区)招考办(中心)报名和市招考院投档录取的考生,不允许为其发放录取通知书。对于退档考生,招生院校要留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保证书等材料,避免因盲目注销引发遗留问题。各县(市、区)招考办(中心)和有关招生院校,要充分尊重考生及家长的选择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报考志愿或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四)严格执行工作流程,维护好网上报名现场工作秩序。要安排专人负责计算机网络、报名系统的管理,确保数据准确、信息安全。要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咨询答疑工作。招生期间,各县(市、区)招考办(中心)和招生院校,要安排专人值班,认真接待来人来访,接听咨询电话。

  附件:

  1.德州市2025年初中后五年制高职和 3+4 贯通培养来源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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