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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完成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项目298个

2025-06-20 14:58   人民邮电报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数据出境安全管理政策问答。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表示,《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在法律层面对数据出境活动作出明确规定。相关规定不是针对所有数据,只限于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对于确需出境的重要数据,法律作了制度上的安排,经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认为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出境。对于个人信息出境,法律规定了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等多种途径。

  据悉,截至2025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完成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项目298个,其中,44个申报项目涉及重要数据,评估结果为不通过的有7个,不通过率为15.9%;44个申报项目涉及509个重要数据项,评估后准予出境的重要数据项为325个,占申报数据项总数的63.9%。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数据局先后完成天津、北京、海南、上海、浙江等地自贸试验区(港)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备案,对汽车、医药、零售、民航、再保险、深海业、种业等17个领域数据跨境流动发挥促进作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正在指导各自贸试验区结合各自产业发展特点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随着更多负面清单的发布实施,覆盖的领域会越来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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