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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志丹两儿童六次横穿马路后被撞

2025-06-23 17:51   海报新闻

陕西省公安厅视频号发布的视频(截图)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陈嘉伟 报道

  暑假即将来临,多地多部门再次通过发布温馨提示等方式,宣传强调少年儿童假期安全。

  近日,陕西省公安厅视频号发布的一则涉及儿童交通事故的警示视频也在社交媒体上引起热议。据陕西省公安厅视频号信息,事发时间为6月14日,事发地是陕西志丹县。

  视频显示,两名儿童六次横穿马路,最后被一辆经过的车辆撞到。视频显示,前两次两名孩子骑自行车穿行,随后几次都是奔跑通过,其中一次还在马路中央停留、嬉戏打闹。据知情人士消息,所幸被撞男孩只是受了擦伤,并无大碍。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有谨慎注意的驾驶义务,在有行人的道路行驶时应减速慢行,确保交通安全。但小孩在马路上随意穿行,如果肇事司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车速正常、及时制动或者合理观察路况后仍无法避免悲剧的,因孩子突然横穿导致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行人有过错的,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司机可能承担次要责任或无责但承担10%以内赔偿。

  而在此次事故中,儿童的监护人也难辞其咎。付建表示,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家长未制止孩子危险行为,未履行监护职责,对事故发生可能存在主要过错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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