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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3人荣获第九届“山东省道德模范”称号

2025-06-30 16:56   

  6月26日,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上宣读了《关于表彰第九届山东省道德模范的决定》,滨州市刘国利、杨广和、魏斌3人荣获第九届山东省道德模范称号,万春玲、刘绪山、赵银亭、段见亮、张宝然、姜华文、赵洪芳7人荣获第九届山东省道德模范提名奖。

  刘国利,无棣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中共党员。他数十年如一日扎根乡镇基层,创新技术模式,让盐碱地变“聚宝盆”;搭建农技推广平台,助力红枣产业“香满园”。其间,他克服土地盐碱化程度高、淡水资源匮乏等影响农业发展的诸多壁垒,破解产业发展难题,在盐碱地上实现农业增产增效。他先后获得“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先进工作者”“中国林业乡土专家”等荣誉称号。

  杨广和,回族,阳信县河流镇刘庙新村村民,中共党员。他二十多年如一日践行雷锋精神,义务帮助困难群众,免费接送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5000余人次,免收车费5万余元;累计救人29次、救火14起,归还失主财物价值超14万元;累计无偿献血11000毫升,带动家人参与公益。他自费开展雷锋书籍图片展等活动,担任29所学校的校外辅导员,积极传播雷锋精神。其家庭获评“中国学雷锋之家”,个人被授予“全国学雷锋标兵”等荣誉,事迹被改编为影视作品。他以平凡善举诠释大爱,被誉为新时代的“活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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