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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演员身份证掉了”上热搜,网上发布未打码身份证照片侵权

2025-07-07 17:53   @法治日报

  捡到他人身份证后,

  拾得者应承担哪些法律义务?

  什么样的处置方式才是

  最正确、法律风险最小的?

  拾得者将部分信息未打码的

  身份证照片发布至网络,

  是否构成侵权?

  拍身份证照到底能否佩戴眼镜?

  身份证拍照都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的专业解读!

  1、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公民有义务保护证件安全,那么捡到他人身份证后,拾得者应承担哪些法律义务?什么样的处置方式才是最正确、法律风险最小的?

  马丽红: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因此,这些信息属于典型的个人信息,应受民法典及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拾得他人居民身份证,有义务及时归还失主或送交公安机关,随意处置他人身份证可能导致信息泄露及被冒用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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