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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老头”被刑拘 律师分析:刑期或为两年以内

2025-07-08 16:21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孙佃潇 北京报道

  近日,“南京红老头被刑拘”“南京红老头系38岁男子”等多个相关话题登上热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7月8日,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植升在接受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最新警情通报,“南京红老头”所面临的最高刑期或为两年以内。

7月8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7月8日,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近日,江宁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其隐私视频被他人传播至互联网。江宁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并于7月5日将犯罪嫌疑人焦某某抓获归案。

  经查,焦某某(男,38岁,外省来宁人员)假扮女性,相约与多名男性发生性行为,并偷拍视频在互联网传播。网传南京60岁大叔男扮女装及与千余人发生亲密行为信息不实。7月6日,焦某某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被江宁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事件发生后,舆论风向一度热烈,各种‘恶搞式猜测’满天飞,但当我们回到法律条文本身,就会发现整起案件的定性其实并不复杂。”郑植升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换句话说,如果最终罪名不变,焦某某所面临的最高刑期为两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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