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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泰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解读

2025-07-08 17:32   海报新闻

  大众网记者 韩宇 泰安报道

  6月23日,泰安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国网泰安供电公司印发《泰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服务进一步整合、申请材料进一步精简、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有效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便利度。

  整合表单,精简申请资料。《实施方案》对涉及居民自用桩、低压公共桩申请表单合并去重,形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申请表》,业主只需填写“一张表单”既可完成申请。电网企业直接供电范围内的居住区(居民小区、乡村居民自有住宅院落)居民自用充电桩报装,物业(村、社区)登记证明免提交。

  拓宽渠道,优化申请服务。《实施方案》扩展充电桩报装线上线下受理渠道,线上在“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爱山东”APP、“网上国网”APP等渠道进行线上申请,实现“一网通办”;线下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大厅电力窗口、供电营业厅、电力彩虹驿站,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提供“一窗受理”服务。

  数据共享,获取电子证照。《实施方案》指出,通过贯通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和电力营销业务系统,线上调用报装所需的身份证、车位产权证等电子证照,全省率先实现电动汽车拥有证明在线核验,真正实现充电桩报装“零证办”。

  《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要求各县(市、区)在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及时调整补充服务事项,确保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报装“一件事”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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