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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前这些购房人可申请奖励

2025-07-09 16:10   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

  各相关购房人(单位):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已网签未办证商品房集中处理工作的部署,加快我区新建商品房不动产登记进程,我区印发了《岱岳区新建商品房办理不动产证奖励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在2025年1月23日(《岱岳区优惠代办不动产权证进社区(村)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办理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给予奖励。为确保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单位)能及时享受政策红利,避免错过申请时限,特此通知并提醒如下:

  一、奖励范围与时效

  适用范围:在岱岳区范围内(不包括高新区)办理新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人(单位)。

  奖励标准:按购房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办证费用(不含登记费、印花税、委托中介机构的代办费)的10%给予奖励。

  申请时效:请务必于2025年8月31日前,向缴纳契税所在镇(街道)、旅游经济开发区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材料清单

  请申请人(单位)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向缴纳契税时所属的镇(街道)或旅游经济开发区申报,并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一)《泰安市岱岳区新建商品房办证奖励申请表》;

  (二)购房人有效身份证件,非自然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三)契税发票;

  (四)房屋销售发票;

  (五)不动产权证书;

  (六)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三、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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