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账号仿冒“K1373砸窗小伙” 平台:新增拦截仿冒策略
2025-07-09 19:04 红星新闻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告诉红星新闻,这类仿冒账号虽声称是当事人,但实际并非本人,其行为构成冒充他人身份,在法律上可定性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道德行为,若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还可能构成行政违法等。“例如上述‘砸窗事件’中的仿冒账号,如果相关博主明知自己不是真实的砸窗男子,却在视频中声称自己是,属于冒充他人身份。这种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冒充他人身份招摇撞骗的,处5到10日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罚款。”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则指出,若这类仿冒账号借此吸引流量、获取打赏或商业利益,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涉嫌诈骗,“若博主通过虚构事实,使网友基于错误认识而给予打赏等,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可能涉嫌诈骗;若金额达3000元以上,可刑事立案。即使不构成诈骗,其通过冒充他人获取的利益无合法依据,造成他人损失,构成不当得利,应当向他人予以返还。”
“另外,从肖像权角度,若相关博主未使用真实男子肖像,但通过语言描述、场景还原使观众误认,构成对人格标识的盗用;且从名誉权角度,若博主行为导致真实男子社会评价降低,会有网友认为真实男子系炒作、博流量等,使他人对真实男子产生负面看法,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谭敏涛说。
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实习生 郑子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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